因沉迷赌博,“灵机”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冒充现役军人与女孩恋爱交往,同居后骗财骗色,多次盗窃被害人钱财。直到案发,被害人才发现她们的“兵哥哥”不过是一名游手好闲、花言巧语的赌徒罢了。
2021年2月3日,经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黎明(化名)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宜兴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
集中讨论案件情况
第一次恋爱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在同一座城市我们却相遇太晚------”,2019年的冬天,刘艳(化名)遇见了自己的“心动”男生,开始了人生第一次恋爱。
刘艳,27岁,在宜兴市一家体育服装专卖店上班,工作清闲,时常在社交平台上发一些工作时的“萌照”。
一天晚上,刘艳卧床玩着手机。“嘀”的一声,她打开一看,一位声称在福建省某陆军部队服役的男孩主动向她打了个招呼。
“是一个兵哥哥。”出于对军人的崇拜,刘艳添加了这个“兵哥哥”的微信,原来“兵哥哥”叫黎明。接下来日子,刘艳被这个“兵哥哥”细心呵护得像一个小女孩,“该起床上班了,天冷记得多穿点衣服”“工作累了吧!午餐要吃好一些。”“睡了吗?晚安,梦里见”------对于刘艳来说,这个冬天很温暖,被人疼爱很幸福。
“我们见个面吧!太想你了。”一周后,黎明主动向刘艳提出这个请求,刘艳欣然应约,内心充满期待,两人约定在宜兴市某酒店见面。
“您好!我是黎明,很高兴认识您------”眼前的黎明“别有风味”,嗓音浑厚,穿着整洁,而且谈吐文雅,出手阔绰,与刘艳内心的期待“如出一辙”,真是“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
在黎明的甜言蜜语攻势下,单纯的刘艳以为天上掉下个“兵哥哥”,愉快地答应做黎明的女朋友,两人迅速发展成同居关系,梦想着与这个“兵哥哥”可以相亲相爱,厮守到老。
“兵哥哥”为啥总缺钱?
随着两人深入交往,刘艳发现自己的“兵哥哥”并没有那么完美,黎明既不回部队,也不回自己的家,时常还以家人生病、朋友出车祸等理由,向自己借钱。
出于男女朋友关系,刘艳还是相信自己的“兵哥哥”,一次次把钱转给了黎明,黎明承诺这些钱一定会还的,有时还会买点小礼物“回报”刘艳。
天真的刘艳哪里知道,这些钱被黎明用来偿还了个人债务或是赌博输了个精光。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2019年12月24日,刘艳收到一些借贷平台4万余元的催款消息,一下子慌了神:自己明明没有贷款,怎么会收到网贷平台的催款短信呢?仔细一查吓一跳,的的确确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和支付密码在这些网贷平台借了钱,而这些贷款最后都是通过自己的微信账户转入一个陌生微信账户内。
刘艳感到很纳闷:平时自己手机不离身,谁又能接触到自己的手机并且知道支付密码呢?思索之后,刘艳想起黎明用自己的手机拍过视频,点过外卖,打过游戏,可能知道自己的支付密码。
“你是不是用我的手机借了钱?”刘艳打电话质问黎明。“是的,我动了你的手机借了钱正在搞一个项目,有了钱一定还你。”在事实面前,黎明承认了错误,再次得到刘艳的谅解。
殊不知,这时的黎明早已居住在广东省佛山市另一个被害人罗梅(化名)家中,用同样的身份,同样的演技,同样的“技能”谈着恋爱------
假冒的“兵哥哥”栽了
2020年6月18日,在家人的陪伴下刘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7月14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黎明被抓获。
刘艳、罗梅在警方做笔录得知,眼前的同居男友不仅用自己的手机借网贷后赌博挥霍,更不是现役军人,两个人不禁抱头痛哭,悔恨自己瞎了眼,竟被骗财又骗色。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黎明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谎称自己是现役“军人”,凭着从网络上收集的恋爱“话术”,专门结交单身女孩,骗取被害人及其家人的信任后,登门入室,共同生活,伺机作案。
“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我会到每个女孩家生活一段时间,这样就容易掌握她们的个人信息和支付密码,有的时候需要人脸识别,我就以父母想看她们为由拍照留存,如需要活性检测脸部,我就趁她们熟睡的时候,先拍拍她们,然后对着脸拍,这样就能在平台借到钱。”犯罪嫌疑人黎明供述。
2020年10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11月,宜兴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黎明既骗财又骗色的行为在网络空间中损害了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以被告人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2021年2月3日,本案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年轻的朋友们,当你在网络世界中寻寻觅觅那个“完美”的他(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多一些观察,多一些了解,多一些耐心,不要被突如其来的美好“姻缘”蒙蔽了双眼,更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支付密码,当对方以各种理由向您要钱时,请务必守护好您的“钱袋子”,千万记住:擦亮眼,不转账,网络交友有风险。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文字:陈凯、唐健
图片:宜兴市检察院提供
来源: 江苏检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