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起卦法最大的特色就是只要有数就可以起卦,因此中国文字也可以用来起卦。
注意:测的字必须是繁体字,如果遇上了简体字则先要把它转化为相应的繁体字,而且最好以《康熙字典》中的笔画为准。
一字占(太极未分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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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可以略分有偏旁的合体字和不可分割的独体字,所以测字起卦,必须先判断是独体字还是有偏旁的字。① 若是不可分割的独体字,以笔划总数平均分之。笔划为偶数,则各分一半;若为奇数,则以笔划少者为上卦,笔划多者为下卦。
②若属于有偏旁的合体字,可大致分为左右型,上下型,内外型三类。
左右型:如判,搭,伴等字,以左边的笔划数为上卦,右边的笔划数为下卦,再以总笔划数除以六,以余数为动爻。
上下型:如雷,些,奇等字,以上字笔划数为上卦,以下字笔划数为下卦,再以总笔划数除以六,以余数为动爻。
内外型:如国,因,问等字,以外笔划为上卦,以内笔划为下卦,再以总笔划数除以六,以余数为动爻。二字占(两仪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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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占的方法,是以第一字的笔划除以八,余数为上卦;以第二次的笔划除以八,余数为下卦;再以二字的总笔划数除以六,余数为动爻;
例如,以“发财”二字问财运,发字十二划,除以八余四,震木为上卦;财字十划,除以八余二,兑金为下卦;得本卦雷泽归妹,“发财”二字总笔划为二十二,除以六余四,四爻动,得变卦地泽临。上互卦坎水,下互卦离火。姓名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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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占的方法:一般以姓的笔划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名的总笔划除以八,余数为下卦;再以姓名的总笔划数除以六,余数为动爻;
如:“江小梅”,“江”字七划,不满八划,不必除以八,直接以七为上卦,故艮七为上卦;“小梅”总数十四划,除以八余六,坎六为下卦;姓名总笔划数为二十一,除以六余三,三爻为动爻。
故可得本卦山水蒙,变卦山风蛊,上互卦为坤地,下互卦为震雷。此外,需要注意以姓名起卦比较特殊,必须以古字型的笔划为准。如:清,河,江等字,皆以四划水为部首;抢,提,捉等字,应为手部四划;情,怀,忆等字,应为心部四划。
三字占(天地人三才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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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一个字的笔划数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后两个字的笔划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下卦,以三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六为动爻。四字占(四象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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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两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后两个字的笔划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下卦,以四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六为动爻。五字占(五行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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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两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后三个字的笔划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下卦,以五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六为动爻。六字占(六爻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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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三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后三个字的笔划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下卦,以六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六为动爻。七字占(七政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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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三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后四个字的笔划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下卦,以七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六为动爻。
古人把春,夏,秋,冬,天文,地理,人道合成七政;
兵法上把人,正,辞,巧,火,水,兵称为七政;
天文上把金,木,水,火,土,口,月称为七政。八字占(八卦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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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四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后四个字的笔划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下卦,以八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六为动爻。九字占(九畴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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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四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后五个字的笔划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下卦,以九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六为动爻。
《尚书丨洪范》提出了九畴的理论:“初一日五行,次二日敬用五事,次三日农用八政,次四日协用五纪,次五日建用皇极,次六日又用三德,次七日明用稍疑,次八日念用庶征,次九日向用五福,威用六极。”十字占(成数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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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五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上卦,后五个字的笔划之和除以八余数为下卦,以十个字的笔划数之和除以六为动爻。十一字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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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皆均分其数以起卦,或者少一字者为上卦,多一字者为下卦,此处用的是字数,而不在十笔划数,字数除以八取余数来取对应的上,下卦,总字数除以六的余数为动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