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其有何喜,曰:“无”。遂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十二,余五为动爻,之六五爻动,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
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币聘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壬申日那天的午时,相当于一天的11点至13点。有位少年从离方(正南方)走来,此少年满脸欢喜色。(此乃外卦已然昭示应喜应吉)问他有什么喜事吗,他回答说;“没有什么喜事”。于是便为他占了一卦,少年属于艮卦,为上卦,以离方的离卦为下卦,得山火贲卦。艮卦数七,离卦数三,加上午时七,共得十七数,用十七除以六,得二余数为五,余数五确定动爻,即是贲卦的第五爻动。贲卦六五爻辞说:“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此乃后天端法起卦参看爻词之法)《周易》中的爻辞已经吉利了。山火贲卦,变卦又得到风火家人卦,互卦又见震卦,坎卦,离卦为体卦。本卦,互卦,体卦,变卦都是充满生机之卦(此乃五行生克占变卦为最终结果,巽木生离火应吉)。
所以,占断说:“你在十七天之内(从梅花易数占卜克应论章中得知此少年起卦之时应该是站立的状态,原文中的有少年从南方来,是来自于哪里的意思而不是走来,否则就是自相矛盾了,应期选上下卦之和加时辰数之和,),必定有订婚的大喜事。”到了第十七天那位少年果然定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