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通知明确广州将全面部署开展2024年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五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方便消费者了解各大消费领域常见的“霸王条款”,该局还梳理了一份“清单”。
以下均为霸王条款:
商品购买: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订金,不予退还;
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本店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快递:
先签收后验货;
验货可以,得先交开箱费;
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
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
没有保价的普通快件破损,按较低限额赔偿;
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
货损在总价值的3%以内,属正常的损耗损失自负。
旅游:
行程改期改线无任何赔偿;
购物点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概不负责;
退团一律不退费;
随意调整行程,组团人数不足无法成行,消费者退团需缴赔偿金;
旅行社有最终解释权。
教育培训:
XX网校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自行负担;
因个人状况,无法享受课程服务的,不得提前退费;
中途退费将丧失优惠权益;
预付消费卡(游泳卡、健身卡、美容卡、教育培训机构等):
消费者购卡后概不退换;
退课需要扣除全款的30%作为手续费;
账户里的课程过期已被冻结;
本店对该卡有修改权和终止使用权。
其他:
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X元;
婚纱摄影: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
留学服务机构:任何情况下不予退还已收费用。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解释称,群众投诉较多的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俗称为“霸王条款”。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旅游类、体育健身类、商品房买卖类、校外培训类、网络交易类、单用途预付卡类等民生热点行业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对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其他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组织“回头看”行动,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
文|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穗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