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讲究长幼有序,尊老敬贤更是我国传统文化所为推崇的,这就离不开礼仪的规范。“礼”是制度、规则和一种社会意识观念;“仪”则是“礼”的具体表现形式,礼仪即是指依据“礼”的规定和内容,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以求提升个人品德,和谐人际关系,以求达到为人榜样,受众人景仰。其中年龄是区分长幼的重要指标,但是由于某些特定的因素,这其中也就有了一些瑕疵,由此而来,前人便开始用辈分来确定在家族、亲友的长幼先后中所居的地位,使“长幼有序,尊卑有礼”。
在这其中,姓名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清楚地表明辈分,以确定彼此之间的常有尊卑,中国人非常聪明地在姓名上下工夫,使同姓之人可根据姓名中暗含的关系,来确定自己的位置,而异姓之人,也可根据自己与其他姓氏之间的联系,确定彼此的长幼次序。
这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确定下严格的辈分用字;如孔子在其死后,为历代皇家所推崇,自明代起,姓名多由御赐,明洪武33年(1400)御赐10字:希言公承彦宏闻贞尚衍;清乾隆5年(1740)御赐10字: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道光19年(1839)御赐10字: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
另外一种是不同辈分的人,选择不同偏旁的字。这一点在《红楼梦》中有着充分的体现。如,贾家第一辈,用“水”字偏旁(贾源、贾演);第二辈,选用“人”字偏旁(贾代善、贾代化);第三代,选用“文”字偏旁(贾政、贾赦、贾敏);第四代,选用“玉”字偏旁(贾珠、贾珍、贾琏等);第五代,选用“草”字头旁(贾芹、贾兰、贾芸等)。
此外,同辈之人,也有相应的方法鉴别和区分,这种情况体现最为明显的则是古时兄弟之间,用不同的表字,来方便外人确定。“文台有六子,长子孙策,字伯符;次子孙权,字仲谋;三子孙翊,字叔弼;四子孙匡,字季佐……”,这说的就是三国时期,吴国的开国皇帝孙权兄弟的排行,以“伯仲叔季”,使得外人知其名,亦可知其简单的家庭情况,便于交流。
由此看来,以辈分命名,不仅可以确定彼此之间的长幼次序,又增添了同族之人彼此之间的联系,增强了国人“根”的情感纽带关系,更是代表了文化的一种传承和发扬。